本報訊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下發《關于對磁窯河、太榆退水渠水質污染嚴重市縣進行掛牌督辦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決定對磁窯河、太榆退水渠水質污染嚴重的太原市清徐縣、小店區,呂梁市交城縣、文水縣、汾陽市掛牌督辦,并要求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問題整改。
磁窯河與太榆退水渠是汾河的一級支流,其水質連續多年超標。2019年1月18日桑柳樹國考斷面揮發酚、氨氮污染物分別超過地表水Ⅴ類標準376倍、19.4倍;2月26日桑柳樹斷面揮發酚超地表水Ⅴ類標準817倍,是中央環保督察“回頭看”重點關注案件。2019年3月1日至3月28日,太榆退水渠入汾口氨氮平均濃度為25.34mg/L,超地表水Ⅴ類標準11倍多,對汾河水質造成嚴重影響。
《通知》要求,太原市、呂梁市和相關縣(市區)政府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意識,主動承擔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責任,把水污染防治作為當前重要的政治任務之一,高標準、嚴要求推進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。要舉一反三,壓實責任,做好資金、人員等保障,強化工業廢水達標整治、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等工作,針對問題,倒排工期,確保限期整改到位。要對存在水質污染隱患的涉水單位逐一排查,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拉單掛賬,對每個問題要責任到人,采取定期、不定期抽查及突查的方式,堅決做到發現違法排污立即嚴查重處,涉及違法犯罪一律移送司法機關。要加快重點治理工程進度,科學施工,實效為先,加強村鎮污水排放管理,徹底解決流域內水環境安全隱患,實現磁窯河、太榆退水渠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。
《通知》指出,經整改不能解除掛牌督辦的縣(市區),取消其獲得的環境保護模范城市、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、節水型城市、園林城市、衛生城市等榮譽稱號,并向社會公告。
王璟
來源:中國環境報